作者:莫瑞深中职教育法律教学主体性
摘要:中职教学是现代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社会发展所需人才的重任。在新时期的法律教学中,应该对学生的主体性有足够重视。本文首先阐述了学生主体性的内涵,结合中职实际教育情况及中职学生的性格特点,分析了法律教学中发挥学生主体性的教学策略,旨在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作用,促进法律教学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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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教研论丛》(CN:23-1586/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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