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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超额利润的界定标准、类型与本质

作者:王海鸿超额利润界定标准超额剩余价值级差地租绝对地租虚假的社会价值

摘要:学术界关于超额利润的不同类型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仍未形成统一认识。剩余价值、利润与超额利润有不同的界定标准。对超额利润的不同认识,根源在于不同界定标准,应将标准统一为"按商品价值出售";超额剩余价值和级差地租都只是超额利润,而不是剩余价值,其本质是虚假的社会价值;绝对地租只是剩余价值,而不是超额利润,转化为绝对地租的超额剩余价值,才是真正意义的超额剩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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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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