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峰资产证券化法律模式
摘要:文章回顾了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不足的历史及原因,分析了我国资产证券化结构中SPV构建的法律问题,即现行的《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等与SPV的构建都存在障碍。提出我国资产证券化结构中SPV的模式选择:第一,利用国有公司的公信力,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以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承担公司型SPV的职能。第二,依据现行《信托法》,以信托机制构建SPV的模式进行资产证券化。建议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原则制订我国的《资产证券化法》,推动资产证券化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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