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保险公司能否向第三者行使代位求偿权?

作者:黄恒涛 黄丽丽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权第三者先行赔偿汽车维修厂交警部门全部责任不负责任

摘要:案情:2013年3月24日,李某驾车与廖某驾驶的小车相撞,导致两车受损。经贵港市交警部门作出认定,李某对本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廖某不负责任。事故发生后,廖某到贵港某汽车维修厂修理受损车辆,用去维修费4680元。由于廖某驾驶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车辆损失保险,事发后,在李某拒绝赔偿的情况下,廖某根据其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车辆损失保险合同》要求保险公司对其先行赔偿,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当代广西

《当代广西》(CN:45-132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当代广西》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工作部署,传播先进的文化,发表权威的言论,刊发说服力强的力作,推介成功的经验,反映基层群众的心声,展现新时代广西的精神风貌,呈现美丽广西的精彩画面,内容丰富多彩,权威性、思想性、时效性和可读性强。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