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经济补偿标准生活费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合同期满法律规定造纸厂
摘要:个案急呈 申请人范某系某造纸厂职工,因单位原因放假在家。2014年年末劳动合同期满时,双方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单位向范某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是以其按月领取的生活费标准来计算。范某对此有异议,认为应当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单位则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该以范某终止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生活费)标准来计算的,符合法律规定。范某无奈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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