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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工作制必须经过审批

作者:郑卫东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审批劳动行政部门工作时间标准工时生产特点

摘要:编辑:案例中有个关键词“不定时工作制”。能否解释一下它的含义? 律师: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即“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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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工人

《当代工人》(CN:21-1009/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当代工人》杂志荣获了国家及省级各类奖项,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特别推荐,辽宁省社科院、辽宁省统计局读者调查,《当代工人》被列为“读者最喜爱的期刊”、辽宁省一级期刊、东北三省优秀社科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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