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工资裁减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行政部门公司职工职工大会职工意见
摘要:申请人张某系某快餐公司职工。2012年7月,单位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说明情况,听取职工意见后,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裁减了一批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张某提出由于单位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本人,要求单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被拒绝后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用人单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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