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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费不应由职工个人承担

生育保险待遇保险费女职工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个人用人单位物业公司人力资源部

摘要:个案急呈: 申请人左某系某物业公司女工,2012年6月到单位上班后,在开工资时发现单位扣发了一部分工资,问到人力资源部时,被告知是缴纳生育保险的费用。左某认为这笔费用不应该由个人承担。单位有关人员解释说,公司有规定,男职工不交生育保险费,但女职工未生育过的要交,因为将来在生育时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双方为此发生争议,左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请求裁决用人单位退还已经扣发的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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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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