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职工信箱 1事业单位改革的过渡期是如何规定的

事业单位改革职工离退休待遇离退休人员转制工作信箱国家规定基本养老金

摘要:问:沈阳黄硕——我是事业单位的职工,听说事业单位改革有一个过渡期,不知道是如何规定的? 适用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发[2011]5号 答:文件规定:“完善过渡政策。为平稳推进转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待遇方面,转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当代工人

《当代工人》(CN:21-1009/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当代工人》杂志荣获了国家及省级各类奖项,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特别推荐,辽宁省社科院、辽宁省统计局读者调查,《当代工人》被列为“读者最喜爱的期刊”、辽宁省一级期刊、东北三省优秀社科期刊。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