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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澳门财产申报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作者:江德平内地澳门财产申报法律制度阳光法

摘要:实行公职人员财产收入申报制度被公认为是防止利益冲突的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澳门立法会于2013年1月3日通过了《财产及利益申报法律制度》,该法是澳门政府在吸取其他先进国家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澳门的实际修订的,是一部反腐的力作,具有相当高的水准。本文从财产申报主体、申报内容、申报时间、受理和审查机制、申报资料公开程度、处罚机制六个方面对内地与澳门特区的财产申报法律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旨在为内地正在进行的财产申报制度立法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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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港澳研究

《当代港澳研究》将遵照教育部的指示、秉承公开、严谨、创新的学术精神,建设成成港澳专题学术讨论的平台和最新信息交流的园地。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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