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程洋航犯罪中止共同犯罪共犯中止
摘要:共同犯罪乃刑法理论中的“绝望之章”,在这种犯罪形态下,相对独立的共同犯罪人所认知和控制的其他共犯行为是其本身犯罪行为的一种延伸,也是评判其罪责的基础。犯罪中止是一种具备积极效果的犯罪未完成形态,是犯罪行为人脱离犯罪的“后退的黄金桥”。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共犯中止基本上还处于立法空白的消极状态,因此经常出现因标准不一而同案异判的窘境。本文通过对共犯中止认定标准现存理论学说及立法例的研究与评析,借鉴相关学说及立法例提出完善我国关于共犯中止立法的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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