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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救济程序外撤销权的限制

作者:张怡悦行政行为撤销救济程序外撤销权限制

摘要:针对违法行政行为撤销的限制这一问题,我国法律仅仅规定了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救济程序内的撤销)的法定期限,但是对于行政机关依职权主动撤销违法行政行为(救济程序外的撤销)并未施加任何限制,似乎有权机关可以随时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然而,对行政行为的撤销权不加限制会造成法律关系的不稳定,影响法的安定性和合法性原则,因此长期以来学界对于行政行为撤销权的限制给予了广泛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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