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那荣华公证证书金融机构安全交易经济成本债权当事人保障
摘要:近些年。以公证的方式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渐渐成为众多银行、资产公司等金融机构为保障债权实现而优先选择的法律途径,它的优点就是在保障当事人安全交易的同时,能够避免诉讼高昂的时间、经济成本,但是随着债权的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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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方》(CN:44-1610/G0)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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