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谭胜奇法律界限隐性采访电视新闻工作者试析电视新闻采访社会主义法制被采访者合法权益公权力
摘要:弄清电视新闻隐性采访的法律界限,并严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电视新闻工作者的公权力,对规范电视新闻采访行为、保护采访者与被采访者的合法权益、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当代电视》(CN:11-1322/J)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省级期刊
人气 337636 评论 68
部级期刊
人气 102428 评论 53
人气 95014 评论 73
人气 72517 评论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