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兴旺; 何继先国资委国有企业国有股股权资本运营
摘要:国有企业在公司制改造中,国有股股权由国资委持有,国资委代表国家将国有资产委托给资本运营机构经营管理,独立行使股权.为确保公司中国有股股权规范化运作,保障其合法权益,可以实行国有股股权代表制度,培养一支知识化、专业化的国有股股权代表队伍,建立完善的国家股股权代表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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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亚经济研究》(CN:22-142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东北亚经济研究》读者对象:政府机关、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群体。主要报道主题:一带一路合作,改革开放研究成果。专题研究方向:国际区域经济。涉及主要学术领域: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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