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冬云债转股金融资产管理转债条款
摘要:债权转股权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将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信贷资产转为金融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对企业的股权,是由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与实施债权转股权企业之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或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但是,并非所有国有企业都符合债转股条件,债转股对具体企业也不是都有利.影响转股的因素最重要的是转债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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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亚经济研究》(CN:22-1423/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东北亚经济研究》读者对象:政府机关、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群体。主要报道主题:一带一路合作,改革开放研究成果。专题研究方向:国际区域经济。涉及主要学术领域: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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