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凤伟区域划分宣统元年大运河公益事业清末民初公益活动苏州城区
摘要:清末民初,苏州城区及周边的吴江、常熟等地出现一种由商人领导和组织的、按城市街道区域划分、主要从事公益活动的自治组织——市民公社。最早的市民公社是成立于宣统元年五月(1909年7月)的观前大街市民公社,其区域范围东自醋坊桥、西至察院场口。观前大街市民公社成立后,谋划有方,组织得当,“以救火会为下手之方,推及于疏沟、修道、蠲除污浊等事”,消防、市政、卫生等公益事业成效初显。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