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军政府信息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国家秘密建国以来保密法规人民政府
摘要:一、《保密法》的时代特征及其局限性建国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两个相关的保密法规。其一是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颁行的《保守国家秘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这个条例共实施了38年,在我国保密工作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二是取代《暂行条例》的1989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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