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蒋卫荣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张岩具体行政行为效力档案资料管理档案行政诉讼法律法规行政立法
摘要:行政立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不能与上位法相矛盾,否则会造成上位法规范的虚置。像《市房地产档案资料管理办法》这样的执行性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更不能与国家基本的法律法规相冲突。在档案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如果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违法,判决书可直接引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评判。张岩案当作如是观。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档案学通讯》(CN:11-1450/G2)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