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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公开背景下赋予档案利用者公布权的分析

作者:肖文建; 舒任颖档案利用者政务信息公开公布权中国电子出版物档案公布内容信息

摘要:1、关于档案利用与公布概念的界定。档案利用与公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中国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中,档案利用与公布是对档案进行的两种不同形式的处置,档案利用包括对档案的阅览、复制、摘录等形式,而档案公布则是指首次向社会公开档案内容信息,也即档案信息首次公之于众的行为,它包括通过报纸、刊物、图书等出版物(包括声像、电子出版物)发表、媒体播放(包括网络传播等)、展览、宣读等形式。档案公布可以是全文公布,也可以是部分公布,也可能是特定内容公布。档案利用与公布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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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时空

《档案时空》(CN:43-1415/G2)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档案时空》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国档案工作恢复、整顿的大环境下诞生的。它自开始就立足兰台,面向社会,得到了全省档案部门各级领导、广大档案工作者和全社会的爱护、支持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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