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玉霞公益劳动服刑人员社区矫正
摘要:公益劳动是一种无薪酬的义务劳动,具有惩罚性及帮助犯罪者重获新生的双重作用。一方面,犯罪者被判利用闲暇时间从事公益劳动,作为他曾犯罪贻害社会的惩罚及其对社会的补偿。另一方面,透过社工及有关人员的辅导,犯罪者可以恢复自尊,增强社会责任感,并改过自新,达到矫正其不良心理、避免重新犯罪的目的。公益劳动在社区矫正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大社会》(CN:44-171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部级期刊
人气 273880 评论 61
省级期刊
人气 132771 评论 68
人气 102708 评论 45
人气 70576 评论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