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焦旭红诉讼时效偿还借款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民事权利权利人法院判决法院审理民法通则时效期
摘要:王先生于1999年5月借给他的朋友赵某5万元,约定1年后偿还,并立有借条。1年后,赵某并没有如期偿还借款。2003年王先生因为急需用钱,要求赵某偿还借款,但是赵某却一再推拖,不予偿还。王先生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赵某偿还借款及利息。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王先生的诉讼请求。王先王感到迷惑不解,自己手里明明有借务,为什么法院不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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