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献礼; 张樱民法通则张东手机拍照赔偿问题法律保护网上传播有权使用个人形象个人私利抗辩理由
摘要:<正>模拟法官A张东的行为未侵犯小云的肖像权我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张东的行为虽然未经小云本人同意,但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所以,张东的行为未侵犯小云的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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