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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企业留抵税额的合理化建议

作者:陈怡施工企业留抵税额税务筹划

摘要: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企业难以在申报纳税前确定本期可实际进行抵扣的具体数额,导致当期增值税账面计提数额与实际缴纳数额间存在差异,而且施工企业留抵税额占用了企业资金,经过分析发现,营改增后的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总包工程决算滞后导致分包发票滞后、进项发票取得滞后、部分工程项目存在增值税零税负的情形等原因导致施工企业逐渐形成大额留抵税金。本文针对问题出现的原因提出积极争取税收政策支持,采取措施及时取得分包发票、材料进项发票,妥善处理负税率项目,EPC合同方面如何纳税等建议,旨在提升施工企业税务筹划水平,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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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会计

《当代会计》(半月刊)创刊于2014年,由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管,江西省报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主办,CN刊号为:36-1330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当代会计》的办刊宗旨是宣传国家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及相关政策法规,传播现代会计理念和会计文化,阐释和交流会计实务方法,为企事业单位会计从业人员职业发展和学习交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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