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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城镇土地使用税仓储设施适用税额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优惠政策宁夏自治区土地等级主管税务机关第三方物流服务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现就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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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会计

《当代会计》(半月刊)创刊于2014年,由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管,江西省报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主办,CN刊号为:36-1330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当代会计》的办刊宗旨是宣传国家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及相关政策法规,传播现代会计理念和会计文化,阐释和交流会计实务方法,为企事业单位会计从业人员职业发展和学习交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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