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退税化工产品增值税政策国家税务局进项税额芳烃类主管税务机关税额计算增值税专用发
摘要:<正>财税[2014]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为解决因石脑油、燃料油征收消费税形成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抵扣的问题,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外购(含进口,下同)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4年3月1日起,对外购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以下称特定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以下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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