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服务直属机构管理机构人口管理户口迁移农村户口计生办户籍所在地治安管理注册登
摘要:<正>郴政办发[2010]20号CZCR-2010-0101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4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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