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我国商业银行呆账损失税收政策研究

作者:童锦治; 任学群; 杨玉淼税收政策呆账损失商业银行呆账准备金国家税务总局税前扣除金融企业计提范围

摘要:一、我国商业银行呆账损失税收政策的问题及影响 (一)从制度层面分析。我国现行的商业银行呆账损失税收政策主要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总局令[2002]4号)以及一些具有法规性质的相关通知所体现的国家对商业银行计提呆账准备金的基本政策,包括政策的目的以及呆账的认定、呆账准备金的计提范围、允许呆账准备税前扣除的比例、呆账的核销等政策内容。该税收政策从2002年实行至今,为商业银行呆账准备的税前扣除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该政策也存在不少问题,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它与金融企业计提呆账准备所依据的《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财金[2005]49号)等相关会计法规不一致。由此导致了下列问题: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财政研究

《财政研究》(月刊)创刊于1980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主管,中国财政学会主办,CN刊号为:11-1077/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