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施文泼地方税主体税种共享税
摘要:什么是理想的地方税体系?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回答不尽相同。我国地方税制度安排和实际运行状况也不能令双方都满意。营改增后,完善地方税体系的要求日益迫切。改革探索从打造新的地方税主体税种起步,然而在现行税制框架下,这一努力最终无果。这也意味着,地方税体系需要系统性地重构。在收入分享上,以共享税为主,以专享税为辅;在税权划分上,逐步扩大地方对专享税种的税权;在收入来源上,统筹考虑税收和非税收入,规范地方政府收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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