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抚生; 李林木税权税收立法权税务机构国家财政收入税收收人共享税国税局征管模式城市维护建设税地税局
摘要:本文从课税成本(效率成本、管理成本和遵从成本)的视角,分析了在国家财政收入主要来自税收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的税收立法权、收益权和征收管理权的限度,比较了国际上不同税权配置模式的课税成本,提出中国地方税权配置的目标模式应当是在尽量降低课税成本的前提下对税收立法权、收益权和征收管理权进行优化组合,以构建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分税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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