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家税务总局适用问题第五次会议
摘要:1、《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9月7日,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就2018年第四季度纳税人适用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有关问题进行明确。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