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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部分条文的理解与适用(一)

作者:陈渊鑫处分条例执收单位行政执法主体国务院审议审计机关违反规定监察机关行政法规政府财政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摘要:为纠正财政违法行为,1987年国务院制定颁布了《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暂行规定》的一些内容与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不相协调,并明显滞后于形势的发展。为此,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审议通过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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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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