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扬; 李瑞刚财政监督实践探索法制宣传教育财政法制建设普法工作法制实践法律意识
摘要:财政监督是一个执法的过程,是一个法制实践的过程,而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是一个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的过程,二者相辅相成,统一于财政法冶建设。2001年“四五”普法开展以来,晋城市财政局适应财政法制建设进程的需要,结合工作实际,将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制度建设的职能放到了监督科,使财政临督与财政普法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力地推动了财政普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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