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法国财政预算改革与监督管理新情况考察及借鉴

财政预算改革法国监督管理分税制财政体制借鉴中央集权社会保障预算财政收支情况

摘要:一、新《财政法组织法》要求下的法国财政预算改革 法国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共和政体国家。全国政治结构分为四级,即中央、大区、省、市镇或市镇联合体,其中大区行政长官、省长由中央委派,市长由地方选举产生。目前法国共有26个大区、100个省、36763个市镇。在财政体制上,法国实行的是分税制财政体制,整个国家预算由中央预算、地方预算和国家社会保障预算三部分组成,这三类预算分别反映各类行政机构的财政收支情况。2005年,这三部分支出分别占GDP的17%、11%和26%。法国财政预算的基本框架是由1959年《财政法组织法》(LOLF)确立的,但1959年法令在经历了时间的考验后,逐渐成为国家财政发展的一个障碍,期间虽进行了多次改革,但直到2001年8月1日新《财政法组织法》颁布才明确提出建立以结果和绩效为导向的绩效预算,并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方法编制的预算案。这一法国公共财政的根本性改革,给财政预算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带来了显著变化。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财政监督

《财政监督》(CN:42-170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财政监督》杂志是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专业财经期刊。本刊立足于全国财政监督系统,面向全国财经领域和广大中央企事业单位,覆盖高层财经政策法规智囊机构、各地政府采购中心、名牌综合类大学以及各省(市、区)大型图书馆。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