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晓美饮用水源保护杭州市对策探讨现状分析余杭区2004年8月行政主管部门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国家环保局畜禽养殖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保护法保护区
摘要:经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于2004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是第一部专门针对杭州市饮用水源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与国家环保局的水源保护法相比,《条例》对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规定更加严格,增加了关于限制畜禽养殖来保护水源的做法。《条例》界定了市、县(市)环保局对饮用水源保护上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同时也明确了规划、交通、建设、农业、林业、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在水源保护上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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