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基本生活权益差额补助民政部门十二次财政部门领导责任制实际生活水平财政承受
摘要:<正>楚政通[2007]49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特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楚政通[2006] 26号)文件要求,全州10县、市均于2006年4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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