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协调机构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执法检查
摘要: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建议,政府管理部门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责任意识亟待提高。有的省级地方政府没有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有的地方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一两年才开一次例会,有的组织协调机构不健全,成员单位缺少协调沟通,工作形不成合力。为此,报告提出,各级政府要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化解社会矛盾大背景中统筹研究,部署,着力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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