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德义房地产交易房地产经纪存量房资金风险房地产中介服务暂行办法买卖行为交易结算资金
摘要: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规避存量房交易的资金风险,按照《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321号)的要求,重庆市于2008年出台了《重庆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渝国土房管发﹝2008﹞2号),在规范存量房买卖行为、保障购房人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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