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纪洪污水处理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浓度限值
摘要: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9年1月7日,北京市制订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612-2019)(以下简称'标准')。标准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用生态的方法解决生态的问题'理念为指导,充分体现了对农村生活污水'因地制宜、鼓励回用、生态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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