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投资额村镇建设建制镇限额村庄建设工程质量公共建筑集镇规划建设工程
摘要:对于建制镇、集镇规划区内的所有公共建筑工程、居民自建两层(不含两层)以上,以及其他建设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村镇建设工程,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卫生院等公共建筑(以下称限额以上工程),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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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CN:11-161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城乡建设》以从事城市规划、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业等的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为主要读者对象,立足全国建设事业,面向全国建设事业,服务全国建设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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