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小兵; 吴志强土地经济收益权使用权所有者土地产权集体经济组织处分权占有权问题思考
摘要:'城中村'土地权利制度及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暴露出的问题 就'城中村'而言,村民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者,拥有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的全部初始产权,农民或其它经营者可依法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从土地所有者那里获得一定时期内的土地产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部分处分权.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城乡建设》(CN:11-161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城乡建设》以从事城市规划、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业等的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为主要读者对象,立足全国建设事业,面向全国建设事业,服务全国建设事业。
省级期刊
人气 985807 评论 71
人气 461154 评论 63
部级期刊
人气 221569 评论 64
人气 133774 评论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