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宁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事业单位
摘要:问题提出的背景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强制性储蓄、定向性使用的社会保障制度,由单位和个人按职工工资比例逐月缴纳.对缴存部分国家实行税前列支,体现了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在住房上应承担的责任.每月由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公积金连同利息均为个人所有,免交利息税及个人所得税.由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定向使用.缴存职工在购建房时,可支取公积金.同时,职工还能享受低息贷款,还款期可长达20年.如没有购建房或归还购建房贷款后缴存的那部分公积金退休时可以作为一笔养老补充金.公积金制度建立十年来,为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已成为我国个人住房金融体系的领头羊与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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