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民族法学的学科特征

作者:胡利明民族法学学科特征法学学科民族特征

摘要:民族法学应属于法学二级学科范畴,具有民族特殊性特色和法学学科本色特征,有效纠正抽象意义上以综合性、交叉性、跨学科性和民族学性为代表的存量学科传统特征。民族法学在学科本位基础上作用于特殊性的研究对象,运行法学本体思维,拓深法学领域,形成法学本色规则,追求法学内涵、价值和目标。据此,民族法学全面蕴涵诸多法学价值素材,重点突出民族属性特征,汇集出法学本色特征。法学是民族法学依存的理论空间,民族是其核心特征标记,共铺有民族内涵属性的法学学科轨道。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创新

《创新》(CN:45-1348/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创新》追踪学术前沿,倡导理论创新。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及改革实践中的热点问题,特别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泛北部湾区域发展等,同时重视基础理论的研究和探索。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