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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期刊 村委主任 多年前被强行收回的承包草地,现在可否主张使用权?【正文】

多年前被强行收回的承包草地,现在可否主张使用权?

承包合同草地使用权村委会管理费黑龙江省依安县承包费

摘要:黑龙江省依安县某村村民王世秋来信咨询:1991年秋,我与村委会签了30亩草地承包合同(该草地多年来一直由我村管理使用),承包期限为30年,即从199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3日。我每年向村委会缴纳承包费(其中包括草原管理费),草原管理费由村委会向上级缴纳。1998年春,镇政府以该片草地属于国有为由,强行予以收回。当时,我因某种原因未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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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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