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学锋自治组织公务法人事业编制社会行政选择机制管理职能于非公非
摘要:<正>大学生村官在农村缺乏认同感,原因在于非公非官的尴尬身份。笔者建议,建立职业村官制度。首先,成立类似西方公务法人组织的大学生村官联合社,将大学生村官纳入其中,联合社属于社会行政主体,具备大学生村官的选录、培训、管理、考核等权责,帮助政府分担大学生村官单位管理职能。其次,大学生村官在联合会中,身份属于流动性的事业编制,合同期满,自行调整。探索大学生村官和农村自治组织之间的创新选择机制,二者达成契约,根据业绩获取村民组织的薪金报酬,形成职业化的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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