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涛村官中级人民法院自投有期徒刑检察机关荆门市湖北省
摘要: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铺镇一村官利用职务贪污、挪用公款18万元,后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并退清全部赃款。最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将该村官由一审法院判处的有期徒刑4年改判为有期徒刑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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