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立燕控制权收益超控制权收益市场化进程法律保护最终控制人
摘要:基于2005—2007年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的相关数据,本文验证了我国各地区市场化进程、法律保护水平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超控制权收益之间的关系。研究显示,上市公司所处环境的市场化进程、法律保护水平与超控制权收益负相关。我们还发现对最终控制人的股权制衡程度越高,其所能获得的超控制权收益水平越低。由此给我们的启示是,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环境,进一步提高我国各地区的市场化水平,完善法制化水平,以及建立对最终控制人的股权制衡机制,对抑制控制性股东侵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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