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黎税务筹划风险课税对象复合税制税制要素生产经营合理安排减轻税负
摘要: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以增值税(间接税)和所得税(直接税)为主体的、多税种、多环节的复合税制。各税种在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环节、税率等税制要素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税法还存在着某些不完善之处,为纳税人通过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投资和融资活动等减轻税负,甚至利用税法的漏洞,规避纳税义务提供了较大的空间。与此同时,税务筹划的法律性质尚不明确,还存在着较大的风险,需要对其风险进行必要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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