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许兆军; 亓文辉; 周庆明; 王宏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山东省林业可持续发展重点公益林历史性转变
摘要: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是贯彻落实《森林法》和中央《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加快推进生态建设,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实现由无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到有偿使用的历史性转变。2001年。国家开始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我省作为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试点省份之一,启动了国家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2004年,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随后,有部分市和县也启动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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