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良骅人大代表组成人员监督对象工作职责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活动错误决策对症下药两院毛病
摘要:各级人大代表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负有依法参与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职责。据了解,从人大代表履行监督工作职责的情况来看,有些人大代表把法律关于代表职责的规定置于脑后,“前怕狼后怕虎”,考虑自身的利益,迎合一些领导和被监督对象的“口味”,做“老好人”,当起了明哲保身的“好好先生”。“好好先生”有如下各种:有的虽发现被监督对象存在违法乱纪或者错误决策之类的“毛病”,可又担心成为众矢之的的“离群”“出头鸟”,于是就“合群”地跟着他人言其他,对那“毛病”不予声张,更不“对症下药”,成为“随大流代表”;有的明知“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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